关于开展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82

 
关于开展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研科     2009-11-1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推动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本科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

二、申报材料

1、网上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表(见附件2)由课程负责人直接提交至邮箱jyk@sdili.edu.cn,或上报材料时一并上交电子版材料。

2、材料申报。参选校级精品课程需填写申报表一式3份(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

3、网络资源。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网站(刻录光盘)在提交材料时一并上报,不提供网站的课程视为自动放弃(不需主讲教师教学视频)。课程网站应提供主讲教师的课堂教学专家督导佐证材料。

凡申请校级精品课程的申请表、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软件、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资源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全校免费开放,保证正常使用。各单位和主讲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定期对本课程网上资源进行升级、维护与更新,教务处将定期对校级精品课程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取消“山东轻工业学院精品课程”的荣誉称号。

三、申报时间

本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截止时间为1130日,各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选办法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出校级精品课程,公示确认后,列入“山东轻工业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并给以相应的条件支持和优惠政策,予以重点建设。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举措。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认真规划,精心组织,把精品课程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教学工作抓紧抓好。

 

 

附件:

1. 山东轻工业学院精品课程管理办法

2. 山东轻工业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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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09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