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遴选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112

 
关于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遴选的通知
教研科     2009-6-10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轻工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实施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教育教学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2. 培养目标明确,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 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4. 学院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5. 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本领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6. 有良好的本科教学传统和较高的专业建设水平;有显著的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承担有多项校级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有较多的教学研究成果;承担过省级以上的教改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的教学奖励;原则上应以校级以上特色专业作为支撑。

二、申报材料

《山东轻工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

三、申报时间

619前,将申报书报送教研科,电子版发至lizy@sdili.edu.cn

四、遴选程序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见附件2)进行评审。

五、其它

630前,将从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择优申报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详见附件3)。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学校推进整体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山东轻工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附件2:山东轻工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附件3: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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