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校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91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校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督导办     2008-5-19

 

为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学校近期将组织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团队可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实验中心、实习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等教学单位进行申报。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个团队进行申报。学校遴选3-4个团队作为校级教学团队,从中推荐2个团队参加省级教学团队的评选,2007年已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但尚未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可继续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不占名额。

三、申报条件:

详见《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申报办法:

各团队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属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审核、推荐后上报教务处。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校级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各级教学团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申报材料:

《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

各单位务必于5221200前将推荐团队材料报学院教务处。

 

附件1:《山东轻工业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务处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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