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83

 
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督导办     2008-5-1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 [2007]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校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为目标,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方略,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努力建设以教学水平高的优秀教师领衔,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学团队,切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建设目的

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通过教学团队的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建设目标

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实验中心、实习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整合资源,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构建“三级”教学团队,即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同时,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自主组建和建设院系级教学团队。

2010年,学校将建成10个左右校级教学团队,争取建成3-4个省级教学团队,同时在国家级教学团队方面力争有所突破。

四、团队职责

1、创新教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专业、课程建设(包括教材和实验室建设)。

3、规划和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

4、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学科竞赛。

5、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6、组织申报精品课程、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

7、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五、评审基本条件

1、团队组成。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带头人1人,主讲教师3人以上,青年骨干教师2人以上。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且团队成员均承担本团队的一线教学任务。

2、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坚持在本校本科教学第一线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或专业建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校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或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团队近五年来至少获得以下项目中的两项。

①校级及校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建设;

②校级及校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

③校级及校级以上精品课程;

④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⑤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⑥获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标兵或青年教学优秀奖;

⑦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以上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⑧其他能反映团队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奖励奖项。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教材的编写任务,且教材使用效果好。

6、其它条件请参照《山东轻工业学院校级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

六、申报与评审

1、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四月份。

2、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校级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对申报团队进行评审。评审以课程教学质量为核心,主要考察团队的教学效果、课程建设、教学成果以及团队合作和对专业建设的贡献等情况,并强调标志性成果。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学校发文公布。

七、鼓励措施

对被评为校级教学团队的单位,学校将授予“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荣誉称号,按照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标准给予集体奖励,在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价中给予适当加分,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团队评选。

八、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轻工业学院校级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

 

 

 

                                                           教务处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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