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试行检测的通知

发布者:实践科发布时间:2016-10-26浏览次数:4963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关于印发《齐鲁工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暂行处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检测,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1、查重范围和查重方式
  (1)各单位开展答辩前,采用随机抽查的形式,对本届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
  (2)答辩完毕后,各单位须将推荐参加本年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论文提交教务处进行检测,答辩前已被抽查过的毕业(设计)论文不需再次提交。
2、检测标准
  (1)学校参考国内同类高校检测标准,确定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标准为:相似比在30%(含30%)以内的论文视为合格,相似比超过30%的论文视为不合格。
  (2)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相似比原则上不应超过20%。初次抽查不合格,经修改并通过答辩的论文不能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3)由于网上检测手段只是辅助检查手段,上述标准不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水平认定的绝对标准,只能作为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参考依据。希望广大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恪守职责,严格把关。
3、工作流程
  (1)请各学院于66日前完成抽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工作。
  (2)对于查重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论文,由学院负责组织进一步的审查和认定。经学院审核后确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必须进行修改,且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再次审定后才能参与毕业答辩。
  (3)针对修改后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院经过复查后,认定仍然存在严重抄袭,则作为不及格处理。
4、检测材料要求
  学院抽查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样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子版论文为word格式,命名按照如下规则:篇名+作者+学院。
  (2)论文查重只查正文部分,去除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部分,提交电子版论文时,请删除论文正文以外的部分。

3)检测时新建任务命名格式为:xx学院xx专业2015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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