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6/17学年第一学期通选课网上申请开课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科发布时间:2016-06-17浏览次数:319

各有关单位及任课教师:

为保证16/17学年第学期通选课学生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定落实下学期所开设的全校通选课课程,请有关单位组织教师做好如下工作:

、对具有开设通选课资格的教师(名单见教务处官网通知《关于公布2016年通识教育选修课审核结果的通知》),请于2016617日17:00624日10:00期间网上提出申请。由于课程库中存在课程名称相同但其它信息不同的课程,所以申请课程的课程代码必须与《关于公布2016年通识教育选修课审核结果的通知》中附件的课程代码完全一致。具体申请要求和步骤见附件1。

、请开课(或课程管理)单位及时通知具有开课申请资格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附件1的要求网上提交申请。

通选课原则上第三周开课,起止周为学生看到的上课开始周和结束周,务必填写准确。

注意:1、本学期周五下午不排通选课,周六、周日可以开课。

      2、老师在选择校区时,请选长清校区或菏泽校区。

      3每门选课最大容量为180人。

      4教师选课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信息不全者,不予开课。


咨询电话:89631069(教务科)


     附件1:申请操作步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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