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关于为2024届毕业生颁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科发布时间:2024-01-24浏览次数:165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颁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函〔2023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校(院)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发放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成绩评定

校(院)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完成数据上报。省教育厅采用校(院)历年上报测试数据计算学生毕业总成绩,按学生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二)等级划分

等级证书制度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3个等级。学生毕业总成绩达到90.0分及以上者颁发优秀等级证书;80.089.9分者颁发良好等级证书;60.079.9分者颁发合格等级证书;未达到60分者,不颁发等级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未参加全部测试的学生,不颁发等级证书。

(三)缓测补测时间

因实习或其他原因影响到毕业年度测试的学生,将于20243月底前完成补测,补测名单将由体育与音乐学院发到各学部(学院)。

 (四)证书发放时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级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制作模板,各高校自行印制。等级证书加盖学校印章和校长签名章,随毕业证书一起发放。

 请各学部(学院)做好宣传说明,未尽事宜咨询体育与音乐学院(0531-89631273许老师;13001735880单老师)。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颁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4124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颁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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