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课程设计教学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课程设计是理工科学生提高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查阅设计资料、运用标准与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为提高课程设计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课程设计教学基本要求
一、教学准备
(一)课程设计教学必须具备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指导书(教材)、任务书三项教学基本文件。
(二)课程设计场地、机房等条件满足教学要求。
二、教学过程
(一)选题
1.设计题目结合实际,难度适当。
2.设计题目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且不能千篇一律。
3.设计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本科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能完成任务。
4.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系(教研室)主任审定。课程设计的题目也可由学生自拟,但必须报系(教研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课程设计指导
1.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能够运用新观点和新方法,结合新理论和学科前沿,对课程设计中出现的问题能给予学生切实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2.定期检查、答疑和质疑,全面掌握学生课程设计的进度和质量。
3.管理严格,各种记录齐全。
4.检查学生是否按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审查学生的设计图纸是否合格,计算结果和程序运行是否正确;审查设计计算说明书(或论文)撰写是否规范。
5.有答辩程序的,答辩组织与答辩过程规范,记录详细。
三、教学效果
(一)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论文)内容符合大纲和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二)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论文)由授课教研室负责保管,一般为3年,对于有示范意义的优秀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论文),保管期限可适当延长。指导教师负责收集齐全。
(三)课程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填写规范,成绩评定严格、客观、合理。
(四)学生通过课程设计能够综合运用本门课程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大幅提高。
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一、评价方案
以《课程设计教学质量标准》为依据,按照《齐鲁工业大学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评价表》中评价要素的评价内涵和评价方法,采取先定等级后计算评价要素得分和总分再确定综合评价的方式,对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评价。首先对各评价要素定等级,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档,按《课程设计教学质量标准》中的A、C标准,低于A高于C者为B,低于C者为D;然后计算评价要素得分,评价要素得分=分值*等级系数(等级系数:A:1.0、B:0.8、C:0.6、D:0.4);评价总分Z等于各项得分之和,综合评价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优秀:90≤S≤100;良好:75≤S<90;合格:60≤S<75;不合格:S<60。
二、有关说明
(一)评价时间:每年5~7月份。
(二)评价对象:各二级学院。
(三)评价方法:见下表。
教学准备环节 | 教学过程环节 | 教学效果环节 | |
评价方法 | 对开设课程设计的学院进行普查 | 抽查30%的课程设计(至少一门) | 抽查每个专业约20%的学生(涉及每个班) |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评价。
(四)评价结果:作为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〇一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