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校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            2009-4-2 | 为贯彻落实《山东轻工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鲁轻院字[2008]134号),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学校将于近期组织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团队可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实验中心、实习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进行申报。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个团队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详见《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各团队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属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审核、推荐后上报教务处。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校级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教学团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后当选。 五、申报材料 《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一式6份,并附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 各单位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推荐团队材料报学院教务处督导办。 附件1:《山东轻工业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表》 教务处 二○○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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