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校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33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校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2009-4-2

为贯彻落实《山东轻工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鲁轻院字[2008]134号),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学校将于近期组织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团队可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实验中心、实习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进行申报。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个团队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详见《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各团队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属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审核、推荐后上报教务处。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校级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教学团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后当选。

五、申报材料

《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一式6份,并附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

各单位务必于410日前将推荐团队材料报学院教务处督导办。

 

附件1:《山东轻工业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表》 

 

教务处

                                               二○○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