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推荐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29

 
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推荐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的通知
           2008-4-9

     

   山东轻工业学院教务处函件

 

教字[07/08 Π]11

 

山东轻工业学院

关于推荐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精神,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深化我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别的评选,可直接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评选,不占学校分配名额。

二、推荐数额

学校向省教育厅的推荐名额为1名,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的推荐。

三、推荐条件

受聘教授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为人才培养做出过重大贡献。其它条件参照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受限制,已退休的教师需提供学校的返聘证明。

四、推荐办法与步骤

(一)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部、中心)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评议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学校参考《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对申报人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二)须提交材料

1.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2.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含一份原件)。

3.候选人的个人电子资料(电子版)清单。

4.候选人的15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一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项目34材料需分别刻录在2张光盘上。

各推荐候选人在提交材料时可先提供1-3项材料,在学校确定拟推荐名单后由教务处通知有关教师提交第4项材料。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请于2008417日上午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督导办。

 

附件:1.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2.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

3.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4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二����八年四月八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