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58

 
关于开展校级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
教材科     2008-5-20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优秀教材的示范作用,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办法(试行)》(鲁轻院教字[2006]11号),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现将本次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2、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3、申报参评的新编教材应经过一届学生以上(含一届)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对已停止使用,且造成积压浪费的教材不得参加评选。

4、套书(即上、中、下册)按整套教材申报,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思想观念正确,注重体现素质教育。

2、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先进性、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同时在系统性、逻辑性方面均有较高的水平,能够让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4、在教材内容和体系的改革上有新的突破,经过教学实践证明有明显效果。

5、特色鲜明,有一定影响和推广价值。

6、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清晰、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组织填报“山东轻工业学院2002―2006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

2、凡参加评选的教材,申报者需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教材申报表”,经教研室讨论通过后,提交本单位教材建设小组审批,各单位汇总后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教材院(部)推荐表”,并列出推荐顺序,于2008年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样书一本(如申报教材为修订版,还需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报送教材科(办公楼425室)。

3、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定,并报分管校长审批。

4、评奖等级和数量:本次评选设一、二等奖,数量为申报总数的30%。

四、激励措施

1、优秀教材的奖励与同等级的优秀教学成果奖相同。

2、学校将在获奖优秀教材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教材评选。

  

附件:1、山东轻工业学院2002-2006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

      2、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教材申报表

      3、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教材院(部)推荐表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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