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新办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 教研科     2006-12-14 | 各教学单位: 为了促进新上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迎接07年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根据学校06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在2005年新办本科专业评估的基础上对99年以来新上专业近三年教学工作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与方式 1.此次评估以“新办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为依据(见附件一)。 2.此次评估采取各单位先自评,然后学校专家组进行评估的办法。首先,各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写出自评报告和自评结果及其依据,并准备各种支撑材料;然后,专家组将进行评审(根据需要专家组将深入各单位进行调查),经集体讨论形成评估结论。 二、评估时间 2007年1月5日前为自评、整改阶段,2007年1月8日后专家组将进行评估。 三、评估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充分做好发动组织工作。 2.各单位应在2007年1月8日前将自评报告、自评结果及其依据、各项支撑材料(带有目录)一式一份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至lizy@sdili.edu.cn。 在提交本次评估材料的同时各单位还应提交2005年新办本科专业评估材料,含自评报告、自评结果及其依据、各项支撑材料目录等。 3.学校评估期间,各单位要为专家组评估检查提供协助。 四、自评内容 (一)自评报告 1.新办专业概况(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学生反馈等情况以及专业特色); 2.05年12月-06年12月期间自评工作概况(组织、落实、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3.自评自建成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学生反馈等情况); 4.目前新办专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5.针对各观测点存在主要问题的改进措施及思路。 (二)自评结果及其依据 1.新办专业教学工作自评结果总表; 2.各观测点自评依据。 (三)支撑材料(带有目录) 五、其他 1.各专业整理自评报告时可参照附件四“05年应用化学新办专业评估自评材料(供参考)”。 2.各单位在自评时一定要翔实具体,突出特色,评建结合,想尽办法调动各方面的人员、物力、财力,争取合格及以上的评价结果。
附件一:新办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 附件二:各学院参评新办专业一览 附件三:新办专业教学工作评估表格 附件四:应用化学新办专业评估自评材料
点击浏览该文件 教务处 200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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