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
关于制订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及《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突现我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并制订我校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做好本次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现提出指导性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集中体现高等学校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求和办学特色的具体体现。本次修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与时俱进,全面深化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坚持“以生为本、立足应用、办出特色、服务地方”的办学思路,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素质有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原则
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方向,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社会真正需求的高水平人才,以能力培养为重点、素质教育为核心,凸显我校办学特色,充分发挥服务地方的功能。
2、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整体优化的原则
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贯彻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育思想。围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这一培养目标,正确处理通识与专业、知识技能与素质培养、理论与实践、共性要求与个性发展、统一性与多样化、教学与科研等关系,重视思想道德品质、科学文化素养与健康人格培育,重视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3、坚持全面深化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的原则
以学分制改革为契机,全面深化改革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坚持“以生为本、能力至上”的人才培养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充分发挥教师教学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实现“以校为本”向“以生为本”和“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培养造就具有宽厚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4、坚持专业规范与突出专业特色兼顾的原则
培养方案要兼顾专业认证标准及专业规范的基本要求,同时要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特别是优势学科专业要在课程体系、专业方向设置上,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一步强化专业优势、突出专业特色。专业特色是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的分解和细化,也是对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有力支撑。要把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引入到专业层面上,明确本专业在人才规格、培养目标、服务面向等方面的定位,同时还要在省内外同类专业中办出特色。
5、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
在符合学校对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多元化设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充分体现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总规格的统一性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多样性,为落实因材施教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创造条件。
三、优化方案工作要点
1、坚持“三级”教育平台
通识教育平台、学科(专业)基础教育平台和专业教育平台。通识教育平台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学科(专业)基础教育平台按照专业类设置,专业教育平台设置专业核心课及若干方向。
2、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平台
通识教育是适应社会发展多元化、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我校通识教育课程的建设、提高通识教育课程的质量,系统安排、整体设计,构建富有我校特色的通识教育平台,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3、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
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总定位是: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适应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各专业要在坚持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基础上,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准确合理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4、进一步推进学科大类培养
确立按学科大类培养专业人才的主导思想,构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三位一体的有机融合、层次分明、比例协调的课程体系。
5、进一步加强专业方向设置
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强化专业教育,努力提高学生岗位适应与发展能力,学校继续实施面向应用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教育方式。各专业要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和特色名校建设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针对相关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和发展特点,不断提炼和培育专业特色,研究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学生个性发展需求相符合的专业方向,加大学生职业适应与发展能力培养,为学生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6、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建设特色核心课程体系
坚持“以生为本、立足应用、办出特色、服务地方”的办学思路,进一步完善由通识教育平台、学科(专业)基础教育平台和专业教育平台组成的课程体系。按照时代发展的需求和全面发展的人对知识、素质、能力结构的需要,优化知识结构,突出素质和能力培养,构建融会贯通、紧密配合、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各专业均要设置核心课程,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面向学科群或专业群的平台课程。努力建设一批具有我校特色、具备一定优势的核心课程体系。
7、充分调研,联系实际,确保课程设置的先进性、科学性与可行性
各专业在前期调研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和研究国内外学分制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做到充分调研、联系实际,保证制订出的课程体系既要满足社会、学生的基本需要,也要满足专业所服务的具体领域的要求,从而保障课程设置的先进性、科学性与可行性。
8、强化实践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
(1)构建科学合理的实验课程体系。实验课分为与理论课结合的实验课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对于实验比重较大的课程,有条件的应该尽可能单独开设实验课。减少验证性实验项目,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项目,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科研项目及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大学生科技竞赛开设实验选修课,构建起科学合理的实验课程体系。
(2)强化实践教育。各专业要加强与地方、行业、企业的沟通和对接,强化实习、实训、实践基地的合作与共建力度,积极探索专业见习、实习、实训新模式。
(3)设立个性学分及创业学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学生的不同特点,鼓励学生参加第二课堂的学习,鼓励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有利于能力提高的创新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活动、社区工作或社会服务活动;或完成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研究的课题项目;或参与开放实验室项目;或参与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社团活动等;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等;或在某一方面(如外语、计算机、科研等)提出更高要求等。
9、改革考核方式,提倡考核多元化
鼓励开展考核方式改革,改变单纯以考试为手段的学生评价方式,提倡课程考核多元化。根据学科专业的不同特点,要加大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强化对学生的思考判断、分析综合、创新思维、动手实践等能力的考查。鼓励根据课程特点,淡化死记硬背的考核方式,采取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社会调查、课程论文、课题研究、研究报告等方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提高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在该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例。鼓励借助社会评价,探索利用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等认定课程考试成绩方式。
10、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和创业教育
继续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两门必修课程。从一年级起即为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在高年级丰富就业创业训练活动,完善全过程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
11、优化第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学校积极推行第二专业(双学位)及主辅修认定制度,鼓励学生修读第二专业(双学位)。能够进行第二专业(双学位)培养的专业,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 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学分制改革精神,调整优化第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12、优化课程结构,提高选修课比例
增加选修课程数量,提高选修课程比例,各专业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20%;鼓励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既是同一专业不同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同一学院不同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经改造后也可作为全校各专业的通识选修课程。
13、推进课程国际化,培养学生国际视野
学习和借鉴国外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大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力度,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推动与海外高校合作办学,联合设置课程和培养学生。积极开展双语教学,提高双语或全英文授课课程所占比例。
14、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实行自由选课制
(1)确定专业主干课程。专业主干课程是满足专业人才培养必备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最能代表专业特色的重要课程。每个专业需确定15-20门左右要求学生必修的核心课程(具体课程和学分数由各专业确定)。
(2)为学生提供充分的选课自主权。对于必修类课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除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实践课程外,其他必修课程,其他专业学生可以在大类范围或学院范围内任选。对于选修类课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以选择本专业开设的选修课程,也可以跨大类或跨学院选修其他专业开设的课程。
四、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格式(参见附件1)
五、课程体系结构
课程体系结构:本科教育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及专业任选课程)。
课程体系设置采用“平台+模块”的结构形式。按照知识结构和课程的层次关系分为通识教育、学科(专业)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三个教育平台。通识教育平台下设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个课程模块;学科(专业)基础教育平台下设必修课程一个课程模块;专业教育平台下设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及专业任选课程三个课程模块。
1、通识教育平台
通识教育平台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组和选修课组,均为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统一设置。秋季、春季学期滚动开课,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即可。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由学校统一设置,所有学生需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体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等课程(具体安排见表1)。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要适当减少理论课时,大力增加社会实践、能力训练等课时,开展丰富的社会实践、学习实践等活动,增强教学的时代感、针对性、实效性,着力加强学生的基本能力培养。其中: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三门课程必须含实践教学部分,由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在课外完成。鼓励上述课程采取多样性考核方式。
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可以兑换相应英语课程学分,雅思、托福考试和大学英语竞赛成绩可以代替期末考试成绩。
表1:通识教育必修课组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时 | 学年、学期、学分 | 考核方式 | 课程编码 | 备注 | ||||||||
讲授 | 实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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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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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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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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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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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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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体育 | 4 |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3 | |||||||||||||
信息检索 | 1 | |||||||||||||
程序设计基础 | 3 | 理工医类 专业至少 选择一门 | ||||||||||||
数据库技术及应用 | 3 | |||||||||||||
多媒体技术及应用 | 3 | |||||||||||||
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应用 | 3 | |||||||||||||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 1 | |||||||||||||
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 | 2 | |||||||||||||
科技发展与学科专业概论 | 1 | |||||||||||||
文学修养 | 2 | 理工医类 专业选择一门 | ||||||||||||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 1 | |||||||||||||
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 | 1 | |||||||||||||
企业管理 | 1 | 工科专业必修 | ||||||||||||
小计 | 理科类:44或45;工科类:45或46 ;经管类、文科类、艺术类:40 |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全校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是为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满足学生跨学科选修课程的需要而开设的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各学院根据我校通选课相关规定组织申报,学校评审批准后,面向全校学生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最低学分为10,划分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外语类等五大类。学生在第二学期开始选修通识教育选修课,文学类学生必须在自然科学、经济管理、艺术体育类选修课中至少各修1学分;艺术类学生必须在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经济管理、艺术体育类选修课中至少各修1学分;经管类学生必须在人文社科、自然科学、艺术体育类选修课中至少各修1学分;理工(含医农)类学生必须在人文社科、经济管理、艺术体育类选修课中至少各修1学分;全体学生(艺术体育类、外语类除外)都要第五至第八学期在外语类课程中修满2学分。
2、学科(专业)基础教育平台
以教育部2012年本科专业目录规定的专业类为基础在1-3学期设置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由学校协调组织相关教学单位研究确定。
3、专业教育平台
专业课程平台面向本专业学生开放,设置专业核心课程(必修)、专业方向课程及专业任选课程三类,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研究确定。
专业核心课程是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的课程,一般10门左右。
专业方向课程,根据不同专业方向培养目标设置的专业课程。各专业可结合自身条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开设1-3个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程组(每个方向5-7门课程,10-14学分)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专门人才的不同需求。学生选择某一个方向,就要修完方向内的全部课程,各方向课程互为相互间的选修课程。
专业任选课,根据专业特点设置的具有拓展性、前沿性的专业课程。开设专业任选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个性化培养。如果有些课程学科知识变化较快,可以先按照学科前沿课一、学科前沿课二命名。
4、实践教学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0%,理工医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0%。进一步完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与专业介绍(2012年)》中的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不得随意减少。各学院可根据具体专业特点在此范围内确定实践教学的时间。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军事理论与技能、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等,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总时间不应超过18周,学分计10学分;公益劳动分散进行,每周1次(2-3小时),8周计1学分。
(1)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各专业必须构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的实践性教学体系,包括实验、工程训练(含金工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军事理论与技能、公益劳动等。
(2)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不含学校统一要求的入学教育、军事理论与技能、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环节):理学类不低于22周,工学医学类不低于28周,艺术类不低于30周,文法经管类不低于20周。其中,实习(指需到校外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含工程训练)要求工学类控制在8-12周,理学类控制在6-10周,文法经管类控制在4-8周,艺术类控制在10-14周。
5、个性学分
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结合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而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各学院均可给予一定的个性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同时,该学分经相关学院认可,教务处、团委备案后,可以折抵相应选修课学分(总计不超过4学分,但学生实际取得的超出部分如实记入学业成绩)。
6、创业学分
全日制本科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基础上,鼓励进行自主创业等相关活动,如创办注册公司、推广科技创业项目等。根据情况可折抵专业实习、实验课程或创业就业相关课程学分;创业活动如与所学专业无关,学生愿意转入创业相关专业学习,经本人申请、相关学院考核,学校优先支持学生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创业,施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因创业暂时休学。
五、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
1、学制
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8年)。
2、学期
每学年设置2个教学学期,每个学期一般为20周,其中授课16周,考试1-2周,机动1-2周(节假日或教学研究周等其他活动占用)。
3、学分分配
各学科收费总学分标准定为:理工类170,文科类160,艺术类170。第二专业(双学位)50-55学分左右,辅修专业20-25学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学分要求可在此基础上上浮3个学分(学校不计收学分学费)。考取各类国家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冲抵相应选修课程学分,但原则上不得超过4学分,具体认定办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在培养方案中说明。
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 课程设置分类 | 理工类 | 经管类 | 文科类 | 艺术类 |
通识必修课 | 思政类 | 16 | 16 | 16 | 16 |
外语类 | 12 | 12 | 12 | 12 | |
体育类 | 4 | 4 | 4 | 4 | |
计算机类 | 7 | 4 | 4 | 4 | |
就业指导类 | 4 | 4 | 4 | 4 | |
管理与文化类 | 1-3 | ||||
通识选修课 | 按照学校分类要求选修 | 10 | 10 | 10 | 10 |
通识教育课程学分小计(不低于) | 54或55 | 50 | 50 | 50 | |
学科(专业)基础必修课 | <45 | <45 | <45 | <45 | |
专业核心课(必修) | ≥20 | ≥20 | ≥20 | ≥20 | |
专业方向课 | 10-14 | 10-14 | 10-14 | 10-14 | |
专业任选课 | ≥10 | ≥10 | ≥10 | ≥10 | |
集中实践环节 | ≥25 | ≥25 | ≥20 | ≥20 | |
合计 | 170 | 170 | 160 | 170 |
注:①实验、上机等课程学分已经包含在上述课程,具体学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确定。②专业方向数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③实践课包括集中实践课程和单独设课实验课程及课内实践/实验部分。④在实现通识教育课程全部滚动开课的前提下,各专业逐步加大专业课程的滚动开课力度,给学生更多选择学习进程的空间。
4、学分学时换算
纯理论教学课程一般16学时为1学分;含有实践(实验)的理论教学课程,理论教学部分一般16学时为1学分,实践(实验)部分32学时为1学分;单独设置的实验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一般1周为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总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18周,学分计10学分;体育课32学时为1学分。
注:理论课学时数(包括纯理论课总学时数或含有实践的理论课中理论部分学时数)应为8的倍数,实验课学时数(包括单独开设的实验课总学时数或含有实践的理论课中实践部分学时数)应为16的倍数。
5、选课方式
(1)通识教育类课程:秋季、春季学期滚动开课,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即可;
(2)专业核心课程及专业方向课:除主干课程外,其他必修课程学院内跨大类互选;
(3)专业任选课:全校任选,如选择非本专业课程,取得的学分可替换专业选修课学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从2015级新生开始执行,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单位、各部门均应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周密部署,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由工作小组集体完成。
2、注重交流,加强协作
各学院要积极与开设通识教育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的单位沟通,承担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教学的单位,不仅要以课程为单位,单独组织研讨,还要注意听取专业所在学院的意见,多方交流,加强协作。有互开课的单位也要加强合作,形成合理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凡是涉及跨学院的课程,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确定课程的学分、学时和开课学期。工作中要互通互助,以保障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一致性。
3、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工作在学校领导下进行,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此指导意见,结合专业特点进行调整与优化。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牵头的优化工作小组,组织和协调本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工作。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各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要制订详细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和落实计划的实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工作。新形成的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4、进度安排
(1)调研征求意见阶段:2015年3月10日前。
(2)初稿形成阶段:2015年3月31日前。
(3)讨论定稿阶段:2015年5月31日前。
七、其他几点具体要求
1、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规定的各专业主要课程,原则上应全部在必修课中开出,且课程名称要符合本科专业目录的要求。同时,还应参照教育部教指委制定的指导性专业规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或专业认证标准等的要求进行。要求有相关行业或企业的代表参与论证。
2、第八学期不安排理论课,原则上只安排毕业环节。
3、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编码原则,组织教师为本单位开设的所有课程编码(编码原则见附件2)。
4、同步制(修)订教学大纲和课程介绍。教学内容是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优化课程体系的重要环节。因此,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包括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等)和课程介绍的制(修)订工作必须与培养方案的制订同步进行。
八、附则
1、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完成后,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原则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2.课程编码原则
齐鲁工业大学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