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结合上级文件精神,教务处组织开展了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经学(部)院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确定宋彦为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齐鲁工业大学语言文字办公室反映(匿名反映材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6日
接访部门:齐鲁工业大学语言文字办公室
联系电话:89631071
齐鲁工业大学语言文字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