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22年山东省高校国际学生普通话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10-11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要求落实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决定举办2022年山东省高校国际学生普通话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1转发如下

一、大赛宗旨

通过举办高校国际学生普通话大赛,搭建国际学生展示普通话水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艺的舞台,加深国际友人对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了解和热爱,促进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国际传播。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教育电视台

三、参赛对象

高校在读国际学生,参赛选手应具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艺,具有一定的诗词基础。

四、组织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视频参赛(10月)。

参赛选手以视频方式参赛,包含自我介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才艺展示、普通话作品展示3项内容。

1.自我介绍。包含参赛选手母语名字、中文名字、国别、推荐学校等信息。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才艺展示。可展示中国歌舞、传统器乐、戏曲、书法、绘画、武术等艺术技能。

3.普通话作品。作品形式可选择朗诵、演讲等能够清晰展示参赛选手普通话水平的形式内容可选择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经典作品,或参赛选手结合在华求学经历,讲述知华友华的学习实践故事,表达亲近中国语言文字、热爱中华优秀文化的情感

作品格调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参赛选手逻辑清晰、语言流畅、举止得体、声情并茂,可通过音乐、服饰等辅助手段融合展现作品内容。

4.视频制作。最低高清1920*1080拍摄,MP4视频格式;图像、声音清晰,视频同期录音;时长10分钟以内,不超过1GB。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与大赛无关的标识及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

5.选手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6.报送要求。请各部门、单位汇总选手参赛视频,填写《2022年山东省高校国际学生普通话大赛推荐选手汇总表》(附件2);同时推荐1—2名优秀组织(个人)奖候选人,被推荐人应是对本部门单位比赛组织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在大赛宣传、赛事实施、作品指导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填写《2022年山东省高校国际学生普通话大赛优秀组织(个人)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10月21日前将上述表格(Word版)及参赛视频报送至齐鲁工业大学语言文字办公室邮箱,签字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送至行政楼427室。

(二)组织评审(11月上旬)。

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视频进行评审,确定入围现场比赛的选手,印发举办现场比赛的通知。

现场比赛(11月中旬)。

现场比赛包括参赛选手自我介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才艺展示、普通话作品展示、普通话知识问答等4项内容专家现场打分,评出本次大赛的获奖

宣传展示(12月)。

现场比赛录制电视节目,在山东教育卫视播出。

、奖项设置

大赛面向参赛选手设三等奖,根据现场比赛成绩确定获奖者;面向指导教师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被认定为“优秀指导教师”;面向参赛高校和参与大赛组织工作的人员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周密组织,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各部门、单位报送参赛资料前要严格审查,确保参赛内容紧扣主题,语汇文雅规范。

(三)大赛组织单位享有对参赛作品展示、汇编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选手享有署名权。

(四)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与者收取费用。现场赛参加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由派出部门单位承担。

现场比赛参与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比赛前7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不得参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洋洋:齐鲁工业大学语言文字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9631071;

  栩:齐鲁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国际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531—89631016;

组委会电子邮箱:jsfz@qlu.edu.cn

附件:

附件1:鲁教语函〔2022〕32号_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22年山东省高校国际学生普通话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山东省高校国际学生普通话大赛推荐选手汇总表.doc

附件3:2022年山东省高校国际学生普通话大赛优秀组织奖(个人)候选人推荐表.doc

齐鲁工业大学语言文字办公室

齐鲁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国际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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