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11学年第一学期通选课网上申请开课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07浏览次数:159
| 关于10/11学年第一学期通选课网上申请开课的通知 | 教务科 2010-7-9 | 各有关单位及任课教师: 为保证10/11学年第一学期通选课学生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定落实下学期所开设的全校通选课课程,请有关单位组织教师做好如下工作: 1、对具有开设通选课资格的教师(名单见附件1),请于2010年7月17日8:00)之前到网上提出申请。由于课程库中存在课程名称相同但其它信息不同的课程,所以申请课程的课程代码必须与附件1中的课程代码完全一致。具体申请要求和步骤见附件2。 2、请开课(或课程管理)单位及时通知具有开课申请资格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附件2的要求网上提交申请。 3、通选课原则上第三周开课,起止周为学生看到的上课开始周和结束周,务必填写准确。 注意:本次通选课可申请时间有调整,周六白天不能开课,周五下午可以。鼓励老师开两个头,对于总学时不大于24的课程可以在周五下午开两个头。 咨询电话:89631069(教务科) 附件1:具有开课资格教师名单(已通过邮件发至教学秘书) 附件2:申请操作步骤 教务处 二0一0年七月七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