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创新课程验收和立项评审的通知 | 教研科     2013-2-22 |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将于2月27日对申请结项的创新课程进行验收,并于28日对新申报的创新课程进行立项评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表1、2)。验收和立项评审均采取负责人汇报(不需要作ppt)和专家会评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新课程验收 1、提供纸质版教学大纲和讲义(讲稿)各1份 2、登陆课程网站进行展示(验收地点可上网) 3、课程负责人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如参考书、体现教学效果的材料等。 二、创新课程立项评审 现场汇报和接受专家质询即可,不需提供其它材料。 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的相关教师作好准备,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未按时出席者按弃权计。 教务处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创新课程验收时间地点安排一览表 2:创新课程立项评审时间地点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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