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            2012-5-17 | 各机关单位、二级学院: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 对申报人的要求 为保证省级教改立项的水平和质量,申请人原则上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不限。鼓励校校、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已获得国家和省立项的相同项目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二、 对项目推荐数额的要求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教师数超过80人的学院限报3项,低于80人的学院限报2项;其他机关单位限报1项。 三、 对申请材料上报的要求 请各部门务必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楼436室),过时不再接受相关申请材料。电话:89631070。 四、申请材料的下载 因文件较大,不再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请各部门登陆教务处网站或者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下载该通知以及申报材料的相关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通知附件有申报的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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