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创新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            2011-6-16 | 各教学单位: 为积极贯彻学校党委行政有关创新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落实《关于实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构课程体系工作的方案》(鲁轻院教字〔2011〕3号),推进创新课程建设,实现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创新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鲁轻院字〔2011〕71号)文件精神,现将创新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要求 具体申报立项要求见《山东轻工业学院创新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鲁轻院字〔2011〕71号,附件1)。 二、申报立项程序 1、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创新课程建设任务书》,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审,评审通过后,与创新课程教学大纲等材料一起于7月8日前交至教务处436,电子稿发至jyk@spu.edu.cn。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所申报的创新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并对审核通过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示,经学校批准后立项建设。 联系人:董成稳 电话:89631070 附件:1. 《山东轻工业学院创新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鲁轻院字〔2011〕71号) 教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点击下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