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7年新上专业申报的通知 | 教研科     2007-5-29 | 各教学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新上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就本单位新上专业申报工作进行论证、评议,并由各教学单位于6月25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及论证报告,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注意事项 1、拟新上专业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学习讨论“山东轻工业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的规定(讨论稿)”,在学校十一五建设规划、十一五专业建设规划的宏观指导下,从学校的性质、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实际办学条件出发,并与就业情况相结合,合理确定今年的新上专业。 2、有关文件请从教务处网页下载。
点击下载 教务处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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