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情况及修改要求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161

 
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情况及修改要求
教研科     2007-3-5

按照教字[06/07 ―Ⅰ] 52号通知要求,到目前为止共有化工学院、数理学院、外语学院、轻化学院、信息学院、信控学院、政法学院、材料学院、机械学院已将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送至教研科。经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大纲编写不符合模版和内容要求,且审核不严格,出现的问题较多,现将大纲编写情况及修改要求汇总如下:

1、课程名称与课程编码要与06级课程库、培养方案中的一致。

(各学院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如有问题请与教研科联系)

2、字体不统一;无论英文、中文、数字等字体要与模版要求字体一致。

3总学时包括理论课学时、 实验或上机学时、 课程设计学时、 课外(实践自学)学时等,根据课程所具有的环节进行填写,课程各环节要与内容和要求相对应,没有的教学环节在大纲中删掉。

4、课程教学内容部分要按照要求详细写出某章某一节的主要教学内容,不能只写某一节的题目;如果课程没有“节”,可在“章”下写出主要内容。对于比较特殊课程,例如没有章节,各教研室、学院要根据课程特点,认真研究,统一要求,力求形式统一、层次分明、内容详细。

5、关于“二、习题课、课堂讨论内容”“三、实验与上机内容”“ 四、课程设计内容”“ 五、课外学习(实践自学)内容”等部分,按照要求详细写出教学内容,如果课程没有此教学环节,要删掉此项。

6、“三、各章内容的基本要求及重点、难点”部分,按照要求对本章的基本要求及重点、难点等内容详细阐述。基本格式如下:

第一章 ********

基本要求:(需了解、理解、掌握的内容及达到的要求等)

重点:本章的重点内容

难点:本章的难点内容

7.学时分配建议”部分:如果课程没有此环节,请删掉此列;如果课程某环节表格中不具备请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一列,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8. 推荐教材和主要参考教材”部分:每门课程需要有推荐(使用)教材和参考教材,或有自编教材、讲义等。

9.考核方式:各课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鼓励积极改革考核方式,使课程考核能够有效促进学生学习。

10.教学大纲中要充分体现和吸纳本领域最新教学改革成果、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并使其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先进性。

教学大纲是一项严肃和严谨的重要教学文件,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关于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务处信息公告栏06.7.11”的内容及大纲模版要求,并按照要求撰写大纲,各教研室、教学单位要按通知和模版要求层层把关审核。各教学单位将修改审核后的大纲以教研室为单位汇总,并填写审核统计表(见附件),于312日前将审核统计表、纸质大纲(A4打印)和电子版送至教研科。

附件:审核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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