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1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119

 
关于10/1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有关事宜的通知
实管科     2010-6-3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10/1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教学:

实习计划表: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检查各专业的实习计划,并严格按照确定后的校历安排,将实习计划表在实习进行前2周收齐交实践教学科。

二、实验教学:

10/11学年第一学期的实验课排课仍按照实验课排课的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进行(见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管理科下载―实验教学―“关于做好080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排课工作的通知”),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到及时、齐全、准确并严格按照样表格式将实验课表排好。

    三、开放实验:

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10/11学年第一学期的开放实验项目,对第一、二类开放实验项目,由各开课教师提出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见《山东轻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经学院初审、确认后连同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对第三类(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类)开放实验项目,由学生自行拟定创新性实验课题或在教师指导下选择具有实际意义的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到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后,填写申报书(见山东轻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附件2),经开课学院批准后统一报教务处审批。上述相应材料请于201079提交。

四、其它:

10/11学年第一学期需使用学校机房上机的实验课程,请于79前提交使用机房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注明上机需使用的软件名称。

有共建机房的相关单位请按照共建机房上机安排表(见实践教学科下载专区)的格式要求,在开学前一周内提交本单位共建机房在学校无偿使用时间内(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安排的教学任务,并尽可能安排满。

 

教务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