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            2008-7-10 |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暑假期间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应布置好本单位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将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落实到人。 2、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高效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和事故处理机制,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4、各单位及各实验室应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爆等各项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 5、暑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本科教学实验室,须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假期使用本科教学实验室申请单(附件1),并报所在学院审批。各学院放假前须将本学院批准的假期使用本科教学实验室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电器设备;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阀、门窗,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6、暑假期间,各实验室要做好仪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以保证下学期能够正常使用。 教务处 二����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1 点击下载 附件2 点击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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