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8年省级精品课程申报遴选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101

 
关于08年省级精品课程申报遴选的通知
教研科     2008-4-3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课程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一)的有关要求,近期将组织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2、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

3、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职教师,并具有教授职称。课程师资队伍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显著。鼓励有企业背景的教师参与教学团队。

4、课程内容科学先进,能及时把教改研究成果或学科最新进展引入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和本领域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

5、选用的教材应为优秀教材(含国家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能够突出教材育人的独到见解和实践;实验器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具有较好的实践性教学环境。

6、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7、能够对网络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8、专家督导组及学生评价优秀,教学效果好。

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鲁轻院教字[2004]32号),省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从已有校级精品课程中评选推荐。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A4打印)。

2、精品课程网站(具体内容可参考我校省级精品课程《大学物理》、“省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三)。

三、申报时间

414(周一)前将申报表及网站(光盘形式)报教研科。学校遴选完毕后,入围课程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制作视频材料。

四、遴选程序

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省教育厅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按教育厅规定限额择优推荐省级精品课程。

 

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积极准备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山东省精品课程申报表(暂用07版)

附件三:省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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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20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