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任课教师:
为保证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通选课学生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定落实下学期所开设的全校通选课课程,请有关单位组织教师做好如下工作:
1、对具有开设通选课资格的教师(名单已发至教学秘书邮箱),请于2014年12月29日12:00至1月4日10:00期间到网上提出申请。由于课程库中存在课程名称相同但其它信息不同的课程,所以申请课程的课程代码必须与名单中的课程代码完全一致。
2、请开课(或课程管理)单位及时通知具有开课申请资格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网上提交申请。
3、通选课原则上第三周开课,起止周为学生看到的上课开始周和结束周,务必填写准确。
注意:一、本学期周五下午不排通选课,周六、周日可以开课。
二、老师在选择校区时,请选长清校区或者南校区。
三、每门选课最大容量为180人。
四、教师选课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信息不全者,不予开课。
咨询电话:89631069(教务科)
教务科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