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大鲁科院教字〔2021〕19号
教务处关于印发
《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部门:
《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已经教务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7日
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1] 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自主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建设,推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允许2020级本科生在第一学年学习结束后转专业。
一、基本原则
1、志愿优先、参考成绩,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
3、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
二、基本条件及限额
1、基本条件
具有齐鲁工业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2020级在校生,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原则上按高考时专业招生科目,在各自范围内对可接收专业进行选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转专业。
(1)应予退学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如专升本、春季高考、校企合作、中外合作、音乐类、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等(涉及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会计学(金融外包)、信息与计算科学(云计算)、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智能移动开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营销)、工业设计(3D仿真)、通信工程(移动通信技术)、酿酒工程(中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生物技术(基辅)、轻化工程(基辅)、视觉传达设计(基辅)、食品科学与工程(3+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3+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2)、物联网工程(3+2)、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第二学士学位)、自动化(第二学士学位)、电子信息工程(第二学士学位)、生物工程(第二学士学位)、信息与计算科学(第二学士学位)、英语(第二学士学位)、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等);
(3)已经申请并调整过专业的;
(4)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2、专业接收限额。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特色班。各学院根据学院教学资源情况拟定转入接收计划人数。
(2)二次选择专业。每个专业接收计划人数不超过2020级该专业学生数的30%。
(3)特殊转专业。教务处协调学院根据对申请人考核情况,确定可转入资格。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特色班、特殊转专业接收人数不包括在二次选择专业接收计划人数中。
3、菏泽校区学生可转专业范围限于菏泽校区内专业,选拔条件与济南校区一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为保证各专业的相对稳定,各学院要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专业思想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所学专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前景和优势。
2、各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确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特色班和各专业二次选择专业接收计划人数及录取原则(大类招生的应按专业上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于3月22日前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汇总后于3月25日前公布《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统计表》(附件2)。
4、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应提前查询拟选专业的培养方案,并根据拟选专业开设的课程和《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统计表》(附件2),确定拟转入专业。
第二阶段:报名与资格审核阶段
1、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自愿申请,经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充分了解,并征求监护人同意后,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每人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学生于4月15日前登录校一网通填报“本科生二次选择专业报名”流程,一经提交,无法变更,请谨慎填报,填报流程见附件7。
2、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本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查,于4月30日前登录校一网通提交学院审批意见。可自行下载打印《齐鲁工业大学转专业报名汇总表》。7月20日前统计学生第一学年学习成绩GPA(只计算正考成绩,不包括公选和开放实验),填写至《齐鲁工业大学转专业报名汇总表》,纸质打印版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第三阶段:统一录取阶段
1、接收学院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录取工作。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应于5月20日前完成面试或加试课程考核。考核成绩5月25日前送教务处备案。
2、专业一志愿报名人数大于该专业接收人数的,根据学院录取原则进行等额录取,未录取学生转入二三志愿录取。报名人数小于该专业接收人数的,符合学院录取原则者可直接录取。
第四阶段:公示阶段
各接收学院务必于8月24日前将《齐鲁工业大学转专业录取学生统计表》(附件4)盖章签字后报教务处。
由教务处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进行汇总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第五阶段:学籍异动和选课阶段
1、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根据公示录取专业由学生本人进行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申请,由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
2、转专业成功学生毕业审核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审核。学院应指导学生应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第二周前根据一年级所修课程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提出补修课程计划。
3、学校将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组织跨年级选课,进行补修课程选课。选课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4、转专业学生成绩及学分认定,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学籍异动学生成绩及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督促任课教师7月15日前完成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的录入提交。
2、专业录取原则由所在学院进行确定,原则应描述清晰、准确、无疑意。选择加试课程或进行面试的专业,应在《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统计表》注明课程名称以及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加试课程或面试由接收学院组织安排,结果按时上报教务处并负责通知相关学生。
3、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4、学生应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提出申请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征求监护人的意见,并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有充分认识。学校转专业公示结束后,不得撤回转专业申请,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5、统一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6、附件2、3、4电子版请发至yuj@qlu.edu.cn。
附件:齐鲁工大鲁科院教字〔2021〕19号-教务处关于印发2020级本科生转 专业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