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课、停课和补课流程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3-08浏览次数:364


1、开学第1周和期中教学检查周,不允许调、停课。

2、教师申请。教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上课时间,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如遇紧急情况,可由本人或学院教学秘书报所在学院批准后,向教务处备案,并在一周内补办手续。

3、教学秘书审核。教学秘书对教师申请进行审核,不允许教师对课表进行多周次连续调、停课。

3、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核。

4、教师根据审批后课表进行上课。如为停课,应在确定补课时间后,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流程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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