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37 号)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安排,校(院)近期组织了2023年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经学部(学院)推荐、教务处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艺术设计本科教学工作室》等7个项目申报省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08:30-17:00)
接访部门:教务处(行政楼427室)
接访电话:0531-89631071
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对本次评审公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实名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反映,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所属单位或部门、联系电话),逾期或匿名等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