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高质量教学学术成果绩2021年度高质量教学学术成果效奖励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1〕74号),对2021年度高质量教学学术成果名单进行核实,特此更正,现再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3月16日至22日(不含节假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研究生处、教务处反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等。过期或匿名等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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